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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推動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」與國防部「國軍軍職人員公餘進修實施規定」申請補助標準應行注意事項

教育部推動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」與國防部「國軍軍職人員公餘進修實施規定」申請補助標準應行注意事項:
一、教育部推動「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」訂定進修學制減免標準,並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啟動,方案如後:
(一)私立大專校院學士班及副學士班每學分之學分費減免50%,一年最高減免新臺幣(以下幣制同)3.5萬元(一學期1.75萬元)。
(二)若學校進修學制採固定總額學雜費收費(非以學分費收費)者,比照日間學制減免標準辦理。
二、依據國防部公餘進修規定,每學期每人補助金額最高2萬元,若申請人已領有其他部會之補助或減免學費,則不予申請公餘進修經費補助。
三、政府補助方案僅能擇一補助,若國防部官兵於學校進修部就讀,選擇繳回行政院減免學雜費款項,將請學校協助辦理相關作業,並開立有關證明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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